青田县太鹤湖禁钓执法首用简易程序:22起违规垂钓被当场处罚

空闲时间,带上渔具,找个水塘或河流垂钓一天,是许多钓鱼爱好者的休闲首选。然而,钓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避开划定的禁钓区域。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在太鹤湖部分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22起在禁钓区垂钓的违法行为,成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后,该县首次运用简易程序对违法当事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此次执法由青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开展。执法人员依据现场取证、当事人确认及法定程序,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对22名在太鹤湖禁钓水域垂钓的市民依法作出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当场处罚决定。此举标志着青田县渔政执法进入规范化、高效化、法治化新阶段。 太鹤湖作为青田县重要的城市生态水体和瓯江支流水域,水质优良、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载体。近年来,随着瓯江流域开发强度加大、捕捞活动增多以及垂钓行为无序扩张,部分水域渔业资源呈现明显衰退趋势,土著鱼类种群数量下降,水生生态环境承压加剧。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安全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青田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于2023年起在太鹤湖核心水域划定禁钓区,并配套出台管理细则、设立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构建起“制度+技术+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一规定大幅降低简易程序适用门槛,为基层一线快速响应、精准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青田县农业农村局以此为契机,系统梳理渔政执法难点,优化执法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推动简易程序在非法垂钓、违规网具使用、禁渔期捕捞等高频轻微违法行为中落地见效。 下一步,青田县将持续深化渔政执法机制创新,不定期组织跨部门联合巡查,重点覆盖瓯江干流青田段、太鹤湖、小溪流域等生态敏感区与资源富集区;同步推进智慧渔政建设,探索无人机巡河、AI视频识别、电子围栏预警等技术应用,提升执法覆盖面与响应时效;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讲、新媒体推送、垂钓协会联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禁钓规定,树立“依法垂钓、生态垂钓、文明垂钓”理念。 渔业资源保护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乎生态安全、民生福祉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青田县以太鹤湖禁钓执法为切口,既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深度,也为全省乃至全国中小流域生态治理与休闲渔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样本。